关于在全县开展节点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2013-01-05 15:27:41          编辑:东安 | 作者:佚名          浏览量:9597
东文明委〔2013〕1号   关于在全县开展节点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东安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县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志愿服务活动的深入开展,提高志愿服务活动的号召力和持续性,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开展节点志愿服务活动,带领广大志愿者更加积极参与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节点志愿服务活动,切实改变志愿服务活动开展随意,宣传力度不够,号召力和持续性不强的现状,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服务水平,拓展服务领域,促进志愿服务活动更加深入、扎实地开展,使志愿服务活动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推手。 二、活动内容 利用各个时间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每个月开展一个主题活动,全年开展十二个主题活动。 1、2013年1月:“干干净净迎新年”、“移风易俗过大年”、“关爱老人”、“欢迎农民工返乡度新年”(2月9日,春节)。 2、2013年2月:“欢庆元宵节·帮助弱残人”、“欢送农民兄弟外出务工” (2月24日,元宵节)。 3、2013年3月:“学雷锋、树新风、志愿者在行动”、“关爱妇女”、“我植树·我绿化·我低碳” (3月5日,学雷锋纪念日;3月8日,妇女节;3月12日,植树节)。 4、2013年4月:“祭奠先烈·铭记过去”、“保护环境·爱护地球” (4月4日,清明节;4月7日,世界卫生日;4月22日,世界地球日)。 5、2013年5月:“倡议青年‘团结友爱、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尊老爱幼、尊师重教’”、“关爱母亲·弘扬母爱” (5月4日,青年节;5月12日,母亲节)。 6、2013年6月:“祥和端午·传播文化”、“宣传健康生活,远离毒品”、“关爱留守儿童”“保护环境”(6月1日,儿童节;6月5日,世界环境日;6月12日,端午节;6月26日,国际禁毒日)。 7、2013年7月:“志愿服务,党员先行”、“普及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宣传优生优育”(7月1日,中国共产党诞生日;7月11日,世界人口日)。 8、2013年8月:“志愿界首·人文奥运·全民健身”、“构建和谐家庭·共享家庭欢乐” (8月8日,北京奥运会纪念日;8月13日,七夕情人节)。 9、2013年9月:“感恩教育”、“团圆中秋·关注困难家庭·关注空巢老人、孤寡老人” (9月10日,教师节;9月19日,中秋节)。 10、2013年10月: “爱家·爱国”、“关爱空巢老人、孤寡老人” (10月1日,国庆节;10月13日,重阳节)。 11、2013年11月:“关爱留守儿童、帮扶困难家庭”、“齐心扮靓家园·共享美好生活”。 12、2013年12月:“宣传法律知识,宣传文明创建”、“我是志愿者”、“关爱农民工,增强农民工维权意识” (12月4日,法制宣传日;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县文明办要制定志愿服务“月主题”制度和志愿服务活动“月通报”制度,严格实行实行一月一主题、一月一通报,确保节点志愿服务活动常效开展。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节点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强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大举措,作为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的有效载体,认真进行部署,切实加强领导。要结合实际,成立志愿服务队,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切实把开展节点志愿服务活动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志愿服务的重要内容,认真进行部署,采取有力举措,确保取得实效。 2.集中力量,形成声势。各单位要本着“统一行动,统一主题”的原则,在主题活动的框架下,广泛动员志愿者与社会力量参与,做到既有主题又有特色,既有侧重又有声势,既有形式又有实效,努力扩大活动的参与面与影响力,掀起青年志愿服务新高潮。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强主题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对活动进行集中宣传。东安电视台、东安新闻网要积极报道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做法、好成效,要在活动及宣传的显著位置突出志愿者标识,亮出志愿者旗帜,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进一步打造东安志愿者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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